市场简讯
一、《外国投资法》的修改和补充 1、如果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后续的法律导致外国投资者和外资企业的总税负加重,则十年内外资企业适用注册时生效的法律。 2、外国投资者和在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境内创办的企业在实施再投资时依法完全享有本法规定的法律保护、保障和优惠。 3、外资企业法定基金外方投资最低金额不少于企业注册时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最低工资标准的一万倍。外资企业参加各方以货币或其他形式入股企业法定基金。 4、作为外国投资者入股企业法定基金而进口到塔吉克斯坦共和国的物资根据《塔吉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海关税率法》享有优惠。 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海关税率法》修改意见 根据新的修改意见,进口到塔吉克斯坦共和国的生产技术设备及与该设备运行不可缺少或整体组成部分的配套产品免征关税(5%)。这一优惠仅适用进口到共和国并直接入股企业法定基金或现有生产技术改造所必须的设备,条件是根据企业创立文件这些物资直接用于生产、完成工程劳务和提供服务,而不属于应征收消费税范畴的商品。外资企业外方工作人员的个人自用物品免征关税。 下述情况之一,根据本条款进口生产技术设备及配套产品时未缴纳的关税上缴国家财政:1.企业被清算;2.上述进口到塔吉克斯坦共和国的生产技术设备、辅助设备和配套产品自进入共和国时起或该企业办理国家注册(因法定基金扩大重新注册)时起4年内尚未使用;3.企业将生产技术设备、辅助设备和配套产品销售给他人。 在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外国、外国法人和自然人等提供的借贷、无偿经济和技术援助(赠款)项下用于实施专有项目进口的商品免征关税。 塔国内资金奇缺,经济恢复和发展对外来资金依赖性很大。为吸收外国投资,对上述两个涉及投资环境的法律作了部分修改和补充。有实际意义的是:免去外资企业外方投入法定基金部分的设备以及企业生产必须物资的进口关税(5%);对外方再投资提供法律保障和优惠;自注册时起十年内外资企业可适用注册时的投资法;对无偿援助项下的进口商品免征关税。 这些修改和补充意见,有利于吸收外国投资,有利于援助项目的顺利实施。这是塔国在改善本国投资环境方面往前迈出了一步,但总体上并未在很大程度上减轻外资企业的税收负担。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