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税委会公告〔2018〕7号(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16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
2018-08-09

     无标题文档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16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18〕7号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5号),现将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二有关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二的商品,以本公告附件为准,自2018年8月23日12时01分起实施加征关税。
  二、其他事项按照税委会公告〔2018〕5号执行。
  附件: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二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8年8月8日

 

  附件: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二.pdf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网站地图 | 隐私政策 | IPv6网络支持 | Xml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895号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