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经贸文告

经贸文告
税委会[2011]13号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实施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税率的通知)
2011-08-05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实施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税率的通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实施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税率的通知
税委会[2011]13号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1年8月1日起,实施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税率,其协定税率表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税率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网站地图 | 隐私政策 | IPv6网络支持 | Xml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895号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