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场简讯

市场简讯
输美家电产品须加贴“能源指南”标签
2008-01-03

输美家电产品须加贴“能源指南”标签
近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发布关于修订家电标签法规的最终规定。规定要求从2008年2月29日开始,在美国销售的大多数家电产品须加贴 “能源指南”标签。此外,规定还对 “能源指南”标签内容和格式作了具体要求,即标签为黄色背景,白色插入物,黑色字体;标签的主要内容包括: (1)产品型号的年耗能量与能效值; (2)所有相似产品型号能耗值的比较范围; (3)该产品型号按国家平均能源价格计算的年预计能源费用。
  专家指出,美国这一新规定意在帮助消费者购买优质高效的产品,使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可以比较不同品牌的同类产品的能效和费用情况,做出正确的选择。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出口企业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了解规定的有关内容,并以此为契机改进产品设计和市场营销策略,以促进产品能效的提高和节能技术的进步。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网站地图 | 隐私政策 | IPv6网络支持 | Xml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895号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