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疫指南
实施熏蒸处理的主要程序有哪些? 实施熏蒸处理的主要程序可分为货主或其代理人提出熏蒸申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审核;熏蒸单位提出熏蒸计划,准备熏蒸器材、药剂;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派员现场监管;熏蒸单位填写熏蒸结果单;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监管人员审核出证。熏蒸申报: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当在检疫物熏蒸之前,按检疫要求或合同要求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提出熏蒸申请。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审核:出境检疫物要求出具熏蒸证书或需要在检疫证书上注明熏蒸是否符合有关检疫规定,出入境检疫物经检疫不合格的必须按检疫要求进行熏蒸处理,同时审核熏蒸单位是否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考核认可,及出证要求。 熏蒸单位提出熏蒸计划:熏蒸单位在熏蒸前提出熏蒸计划,其内容包括熏蒸形式、熏蒸药剂名称、投药量、密闭和投药时间、密封措施、熏蒸场所、安全防护措施等。 熏蒸监管:整个熏蒸工作应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监管下进行,现场监管人员根据熏蒸检测情况,进行效果评定。 熏蒸单位将熏蒸情况如实填写熏蒸结果,经现场监管人员审核符合要求后,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有关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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