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追踪
近日,据中国WTO/TBT通报咨询中心通报,本咨询通告的目的是提供关于修订处方药品表(PDL)上列出的氢化可的松提案的评议机会。根据WTO有关协议规定,各成员国在制定或修订现行技术法规、强制性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及措施时,如缺乏国际标准或与有关国际标准不一致,并且可能对其他成员的贸易有明显影响时,必须在法规批准60天前向WTO秘书处通报,请在截止日期5月6日前通报,给予其它成员国一定的评议时间。 我企业如对该法规存有异议,或考虑到该法规对我医药产业带来不利影响,请尽快与我会联系。联系人:张蓓蓓;电话010-58036222 附件:世贸组织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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