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疫指南
什么是入境植物种子、种苗和其它繁殖材料的指定种植苗圃? 入境植物种子、种苗和其它繁殖材料,根据《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的审批意见,需要进行隔离检疫的,在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指定的植物检疫隔离苗圃或隔离种植地种植。隔离种植场所一般应具备的条件有:有围墙、防疫沟、山川、河流等自然间隔或不同作物的间隔带;周围一定距离内(按不同作物而定)不得种有与隔离植物同一科属的作物;灌溉及排水条件符合检疫和防疫要求;有完善的管理措施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病虫害的防治工作。指定的种植苗圃有这样几种:(一)国家级的隔离检疫基地: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大连、上海、广州设立了专门的植物检疫隔离苗圃,国家计委在北京、厦门等地建立了农作物国外引种隔离检疫基地,这些均为国家级隔离检疫基地;(二)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场、植物园等单位的隔离设施,经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审定认可后也可作为指定的种植地;(三)由货主提供的、经所在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有关标准审定合格的临时隔离场地也可作为指定的种植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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