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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疫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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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入境动物产品检疫的后续监管和一般程序?

什么是入境动物产品检疫的后续监管和一般程序?

     受口岸查验时间、场地和技术的限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不可能在口岸现场把所有的病虫害都检查出来或难以现场检测。因此需要对入境动物产品进行后续监督管理,把检疫工作和防止病虫害传播的工作做到动物产品的加工、存放等过程中,即施行后续监管。其一般程序如下:

(1)现场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检疫放行通知单》或《检疫调离通知单》;实验室检疫的动物产品,经检疫合格的签发《检疫放行通知单》,运输部门凭单承运,国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不再检疫。不合格的签发《检疫证书》及《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

(2)入境动物产品在从入境运输工具上卸离转运过程中,货主及其代理人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动物产品的容器、包装破损,防止其渗漏、散落。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可对国内运输过程进行检疫监督管理。动物产品运抵指定地点后,须对运输工具、污染场地实施防疫消毒处理。

(3)转关的动物产品运抵指运地前或指运地时,货主或其代理人需持《检疫调离通知单》和有关单证向所在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并接受检疫监督。检疫后所在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向入境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检疫监督回执单》。

(4)进口动物产品的加工、存放等企业必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注册登记并进行监管。

(5)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需进行消毒、退回或销毁处理,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此进行监管。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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