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经贸文告

经贸文告
商务部商贸函[2009]61号(关于下达部份工业品2009年度第二批一般贸易出口配额的通知)
2009-06-30

     商务部商贸函[2009]61号(关于下达部份工业品2009年度第二批一般贸易出口配额的通知)

商务部
商贸函[2009]61号

  根据《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的规定,现下达2009年第二批一般贸易工业品出口配额,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第二批一般贸易工业品出口配额下达量为年度总量的40%。
  二、2009年第二批一般贸易工业品出口配额主要参照各企业2006年-2008年的产量、出口数量、出口金额进行计算。
  三、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在本通知下达的配额数量内,尽快下达至相关企业;锡及锡制品出口配额的二次分配要在商务部2008年第105号公告(符合2009年锡及锡制品出口许可证申领标准企业名单)范围内进行。
  附件:2009年第二批一般贸易工业品出口配额安排表

商  务  部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网站地图 | 隐私政策 | IPv6网络支持 | Xml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895号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