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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文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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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06年第55号公告(解除从利比里亚进口原木和木材制品的禁令恢复进口)
2006-07-31

     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06年第55号公告(解除从利比里亚进口原木和木材制品的禁令恢复进口)

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公告
2006年第55号

执行联合国安理会2006年6月20日通过的关于取消利比里亚木材禁运的第1689号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解除从利比里亚进口原木和木材制品的禁令,恢复进口。
  二、由于利比里亚已对外宣布,在本国森林立法通过之前,仍暂时中止木材出口和发放木材经营许可证,因此解禁后尚不能立即与利方进行木材交易。
  特此公告。

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二00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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