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经贸文告

经贸文告
商务部、海关总署2007年第14号公告(公布《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
2007-03-10

     商务部、海关总署2007年第14号公告(公布《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
2007年第14号

  根据《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商务部对2007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进行了调整,取消其中塑料原料等商品共计338个税目的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现将取消商品目录及调整后2007年新的《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目录一、目录二、目录三)予以公布,并从4月1日起生效。
  附件一:取消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
  附件二:2007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新)

商务部
海关总署
二00七年三月十日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网站地图 | 隐私政策 | IPv6网络支持 | Xml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895号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