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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2010年第73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0升及2.0升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2010-11-08

     商务部2010年第73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0升及2.0升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73号

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0升及2.0升以上的
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09年11月6日,商务部正式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0升及2.0升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鉴于案件情况较为特殊和复杂,商务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即本案调查期限截止日期为2011年5月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0一0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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