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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倾力打造新药研发大平台
2012-03-02

山东倾力打造新药研发大平台
日前,由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起草的《山东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经省政府同意,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规划》将全面推进山东省医药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作为重要战略目标,力争把山东省重大新药创制中心建成国内一流的新药研发大平台。
《规划》提出的“十二五”期间山东省药品安全工作的总体任务是:建立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药品监管体制,监管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基础保障能力明显增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明显加强,用药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药品监管能力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全省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全省医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山东省将重点建设以“1个中心、6类研发基地、20个示范企业、30个创新团队和3个产业密集区”为主要内容的山东省重大新药创制中心,到2015年把该中心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新药研发大平台,培育3~5个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创新药物孵化基地,国家新药研发大平台产业化示范企业达50家以上。为加快推进新药研发大平台建设,《规划》明确要加强药品研究监管,鼓励相关机构研究创制新药,并建立1类新药申报受理绿色通道管理制度,推动科研成果产业化进程。同时,还将建立GLP实验室和GCP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体系和全程监管机制,推行药品研制GLP实验室和GCP临床试验机构分级分类监管制度。
截至2011年底,山东省新药研发大平台已取得国家科技经费支持4.23亿元、省财政配套资金2亿元,获得国家批准新药证书46件,申请专利470项,其中授权国际发明专利2项,授权国内发明专利129项,30家大平台产业化示范企业的新药创制能力正在迅速增强。为适应新药研发和产业发展带来的更高要求,《规划》还提出在“十二五”期间建立全省药品质量标准化研究中心和药品检验技术指导中心;建立完善以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为龙头,区域重点药品检验所为骨干,县级药品检验所为基础的药品技术支撑体系;重点建设生物制品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药品安全评价实验室、化妆品实验室,加大检验仪器设备投入,配置生物制品、化妆品专用检测检验仪器设备;省级和口岸药品检验机构独立全项检验能力要达到100%,市级药品检验机构独立全项检验能力达到90%。
《规划》强调,各级政府要定期分析评价本地的药品安全状况,制订监管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完善指标体系,进行量化考核。要加大各规划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的投入,提高药品行政执法和技术监督能力,为医药产业研发和成果转化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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