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文告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厦税公告2018年第29号
2018年12月28日
附件:
厦门市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
序号 |
行业 |
个人所得税征收率% |
1 |
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 |
0.60% |
2 |
其他行业。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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