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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简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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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制定《家电资源回收法》
2001-04-23

日本制定《家电资源回收法》
从4月1日起,在日本扔废、旧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器等电器要交钱。消费者要负担整个循环再造过程的大部分费用,这些费用将用于对环境的改善。  

此次实施的《家电资源回收法》,规定了电冰箱、洗衣机的资源回收率必须达到50%,电视机达到55%。同时,生产商要负责拆除旧电器中可再用的部分和金属,用于再商品化,零售商须负责将消费者弃用的旧电器转交生产商。   
另外,由于4月份的家电回收法出台,报废时将收取回收、搬运费的电视、空调、洗衣机、冰箱的销售均呈现大幅增长。根据GFKJa pan的统计,上述这4种产品的销售数量进入2月份后便开始增长,一进入3月份,即出现业绩达去年同期2倍的销售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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