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根据审议及食品安全委员的食品健康影响评价,得出的结论为:以直接饮用为目的的酒精饮料,甲醇的含量变更为不得超过1.2mg/ml。 酒精饮料中,甲醇的含量超过1.2mg/ml的情况下,根据《食品卫生法》第6条第2项“禁止加工和销售含有毒或有害物质的商品”的规定管理。但是,对于不以直接供饮用为目的的糕点原料用酒类,甲醇的含量在5mg/ml以下且标示要点为糕点原料等、不以直接供饮用为目的的酒时,则不受此限制。 (食品伙伴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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