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除吡虫啉等8种农药在部分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设置6个月的过渡期外,其他农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部分残留限量如下: 序号 农兽药名称 食品名称 修订后MRL(mg/kg) 修订前MRL(mg/kg) 1 吡虫啉 韭菜 0.7 1 鸡及其他禽类的肝、肾、可食部分 0.05 0.1 2 乙酰氯 水芹、菊苣 15 未设定 白菜 2 0.2 卷心菜、球芽甘蓝、花椰菜 2 未设定 3 二氯喹啉酸 其他药草 0.5 未设定 4 四螨嗪 谷类、豆类、薯类、白菜等蔬菜 取消限量要求 0.02 5 氯苯胺灵 大豆 0.1 0.20 豌豆 取消限量要求 0.30 6 螺旋霉素 猪可食部分 0.6 1 其他禽肉和禽脂肪(除鸡以外) 取消限量要求 0.1 鱼类 取消限量要求 0.2 7 泰乐菌素 蜂蜜 0.2 未设定 更多详情参见:http://www.mhlw.go.jp/file/06-Seisakujouhou-11130500-Shokuhinanzenbu/0718.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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