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2019年10月2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生食发1002第2号通知,修订食品及添加剂规格标准。主要修订内容包括:根据“食品卫生法”(1947年第233号法令)第11条第1款的规定, (1)对杀螟腈(シアノホス)、四氯杀螨砜(テトラジホン)、新霉素(ネオマイシン)、联苯肼酯(ビフェナゼート等6种农兽残留设定了最大残留限量,详见:https://www.mhlw.go.jp/content/11130500/000554412.pdf; (2)修订了氯丙嗪在食品中限量设定为“未检出”时的残留检测方法。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修订表中规定的残留限量和氯丙嗪残留检测方法在公布之日起6个月后生效,之前都可参照原限量执行。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mhlw.go.jp/content/11130500/000554412.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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