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PACs的生产商和进口商需要在每年的4月-6月期间,向经济产业省通报前一个日历年生产和进口PACs的情况。包括的信息如下: ●生产,进口和运输的数量; ●省、县、区内的生产数量,以及公司名字和PACs生产的具体位置; ●国家和产区的进口数量,国家名称和进口产地; ●省、县、区(或国家、产区)运输数量等。 根据日本化学物质控制法案,如果产品是或者含有PACs,生产商和进口商有责任告知消费者。45个PACs的官方名称和物质管理号将公布在日本政府公报上。 详情参见: http://www.cirs-group.com/reg/upload/files/20121108_154226.pdf 厦门WTO工作站编 2012.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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