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新食品标示法中营养成分标示从自愿变为强制,要进行标示的营养成分为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其中钠用相当量的食盐标示。 新食品标示法实施之后,关于根据新制度进行标示,将设定过渡期。加工食品和添加剂的过渡期为5年,生鲜食品的过渡期为1年6个月。 更多详情参见:http://headlines.yahoo.co.jp/hl?a=20150303-00010003-agrinews-bus_all 厦门WTO工作组编 201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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