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根据2012年度进口食品等的监控检查计划,按2012年3月29日发布的食安输发0329第2号(最终修正:2012年5月24日发布的食安输发0524第1号),对中国产生鲜山葵实施检查时,发现其违反了食品卫生法。因此,将对其残留农药二甲嘧菌胺的监控检查频率提高到30%。同时,加强对美国产生鲜南方越橘中残留农药马拉硫磷的监控检查。具体如下记: 记 强化检查日期 国家 检查对象 检查项目 2012年5月25日 美国 南方越橘及其加工产品(限简单加工) 残留农药(马拉硫磷) 2012年5月18日 中国 山葵及其加工品(限简单加工) 残留农药(二甲嘧菌胺) 来源:http://www.forth.go.jp/keneki/kanku/syokuhin/tsuuchi/2012/5/25-1.pdf 厦门WTO工作站译 2012.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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