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根据中国政府发布的企业和药品名单,日本为了完善铬的检查体制,根据2012年3月29日发布的食安输发0329第2号《2012年度输入食品等监控检查计划》对中国产明胶及明胶胶囊中铬实施监控检查。铬含量为1ppm~2ppm的情况下,出口商须出具原料来源等检验报告,超过2ppm则对货物采取退货处理。 来源:http://www.forth.go.jp/keneki/kanku/syokuhin/tsuuchi/2012/7/11-1.pdf 厦门WTO工作站译 2012.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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