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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对中国产荔枝中对氯苯氧乙酸实施命令检查
2017-06-05

日本对中国产荔枝中对氯苯氧乙酸实施命令检查
2017年6月1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生食输发0601第1号:对中国产荔枝中对氯苯氧乙酸实施命令检查。
根据2017年度进口食品等的监控检查计划,按2017年3月31日发布的生食输发0331第1号(最终修正:2017年5月29日发布的生食输发0529第1号),对食品实施监控检查。
此次,在进口检查中检出生鲜荔枝中对氯苯氧乙酸超标,因此决定对中国产荔枝及其简单加工品中对氯苯氧乙酸实施命令检查。具体如下:

国别
检查对象食品
条件
检查项目
取样方法
检查方法
实施命令检查的理由

中国
荔枝及其加工品(限简单加工)
 
对氯苯氧乙酸
附表1之3
根据2005年1月24日发布的食安发0124001号《关于食品中残留农药、添加剂或动物用医药品的成分物质的检查方法》。
对氯苯氧乙酸可能超过基准值(0.02ppm))

更多详情参见:http://www.mhlw.go.jp/file/06-Seisakujouhou-11130500-Shokuhinanzenbu/0000166547.pdf
厦门WTO工作站译
201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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