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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简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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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对进口农产品实施新标记制度
2000-07-06

日本对进口农产品实施新标记制度
自今年7月1日起日本市场上的各类新鲜水产品、肉类和新鲜蔬菜
类产品都必须实施明确的标记制度。销售者(但餐饮业不受此限)对其
出售的食品的原产地、化冻(或是生鲜)和养殖地要明确标示出来。
自2001年4月1日以后,对制造、加工、进口的加工食品都要执行
新的商品明确标记制度,其标记的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制作原材料、
包装内的容量、流通期限、保存方法、生产制造者名称(进口产品还
要标明进口商的名称或个人姓名)以及详细的地址。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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