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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出口家具若附带灯具须先报检
2011-05-17

企业出口家具若附带灯具须先报检
5月15日东莞检验检疫局发出企业提醒称,本月该局在检验出口家具过程中,连续发现多批家具附带灯具出口,而又没有报检的情况。从而使得出口产品无法正常出口,企业也为此蒙受了损失。
  据介绍,出口灯具属法检目录内商品,须经过型式试验确认,并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口。“通过型式试验可以核查产品设计、工艺及所用材料是否符合进口国标准要求,减少不合格产品流出国门的机会。”该局相关负责人说,近期多家企业在出口家具都存在附带的灯具的现象,“这些灯具往往是根据客人订单另行采购的”,大部分都未通过认证或安全检测,也没有事先向检验检疫部门申报,更无法提供出口灯具型式试验报告。因此产品在通关时被暂停出口或抽样检测,从而延长了产品出口周期。
  为了确保出口灯具质量安全,不影响企业的正常出口,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家具附带灯具出口时要如实向检验检疫部门申报。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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