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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委员会最终裁定“汽车用燃料油二号法令”
2001-05-17

欧洲委员会最终裁定“汽车用燃料油二号法令”
旨在加速推广优质车用燃料,欧洲委员会(EC)5月15日最后完成了它的汽车用燃油二号法令(Auto Oil Ⅱ),该法令要求所有欧盟(EU)成员国家于2005年1月1日起全部上市“无硫”汽油和柴油。
  上市无硫燃料将加快在汽车和其它交通工具中推介最新有效燃烧技术的步伐,极大地减少CO2的排放量。媒体引证委员会官员的话说,法令会迫使汽车技术跟上清洁燃料的步伐。
  据媒体称,Auto OilⅡ法令EU各成员国2005年要实现上市供应10ppm硫含量的汽油和柴油,到2011年要做到10ppm硫汽油和柴油100%市场渗透率。EU称“无硫”油指的是硫含量在10ppm或以下的油品。
  新等级油品的生产涉及更多炼制加工过程,因此从工厂排出的CO2量增加,但是该委员会称,汽车排出CO2量的削减远比炼油厂排放量增加多得多。
  EC还宣称,它没有取代燃料中MTBE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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