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根据草案,将要禁止销售的电池、蓄电池和装有这类电池的电器具体包括:水银含量占重量0.0005%的有关产品,钮形电池及蓄电池除外;水银含量占重量2 %以上的钮形电池和蓄电池,以及装有这类电池的电器。到2008年1月1日,欧洲可能会全面禁止销售含镉量0.002%以上的有关产品。 草案还规定,安装在电器中的电池和蓄电池应确保消费者可随时拆除;所有电池、蓄电池和电池包装上都应印有如“不可丢入垃圾桶”等适当的标记。此外,电池生 产厂商还须为消费者提供如何减少电池使用的资料、如何选择最具环保价值电池的资料以及现有电池的收集和处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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