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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委会拟禁制多种化妆品物质
2007-09-28

欧委会拟禁制多种化妆品物质
欧委会最近提出议案,禁制用于染发剂的49种物质,以确保染发产品安全。今年8月21日,欧委会就议案展开公众谘询,让有关人士就议案的影响提供意见及详细资料。从谘询文件内容来看,目前还未能确定禁令是否只适用于染发剂,还是所有化妆品也受影响。
染发剂的安全评估策略由欧委会与欧盟成员国和业内人士共同制定,并于2003年推行。该评估策略以消费品科学委员会的意见书为基础,指出使用染发剂可能对消费者构成若干健康风险。例如,科学证据显示,女士长期经常使用染发剂可能会患上膀胱癌。
欧委会已将染发剂的安全评估策略纳入有关化妆品的第76/768/EEC号指令范围,该指令涵盖多种化妆品,包括乳霜、面膜、化妆粉、凝胶、肥皂及头发产品。策略的重点是采纳一份可保障消费者健康的染发剂物质清单。当局已要求业者在指定期限内向消费品科学委员会提交有关染发剂物质的安全资料,以便进行科学评估。假若业者未能于限期前递交物质的安全资料,欧委会会考虑禁止采用有关物质。为配合策略,欧委会已进行数次公众谘询,其后实施指令禁止染发产品使用若干类物质。
欧委会在最近一次的公众谘询中,提议禁制49种现时当作染色剂监管及常用于染发产品的物质。假若欧委会决定禁制该等物质,便会采纳一项指令,将物质纳入第76/768/EEC号指令的附件2,该附件列出禁止用作化妆品成分的物质,涵盖各种各样化妆品。
欧委会于今年8月29日采纳一项指令,把85种染发物质纳入附件2。值得注意的是,该等物质只被禁止用于染发产品,因此看来仍可用于其他化妆品。指令全文载于以下网页: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site/en/oj/2007/l_226/l_22620070830en00210027.pdf。
由此可见,现正进行公众谘询的49种化妆品物质可能亦会被禁止用于染发产品,但禁制范围仍有待分晓。由于事态发展未明朗,香港贸易商应积极参与公众谘询。公众谘询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10月10日,谘询文件载于以下网页:
http://ec.europa.eu/enterprise/cosmetics/doc/consultation_ban_49_2007_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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