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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制定米制品中无机砷最高残留限量
2015-03-09

欧盟制定米制品中无机砷最高残留限量
2015年3月4日,欧盟发布G/SPS/N/EU/120号通报:制定米制品中无机砷最高残留限量。
欧盟将修订1881/2006/EC法规《部分污染物在食品中的最高残留限量》,对大米及其制品制定无机砷的最高残留限量,新法规将从2016年1月1日起生效。具体如下:
产品名称
最高残留限量(mg/kg)

未蒸的去壳米(精米)
0.2

蒸稻米和去壳米
0.25

米制品包括米饼、华夫、饼干等
0.3

生产婴幼儿食品的米
0.1

更多详情参见:http://spsims.wto.org/web/pages/edition/notification/Regular.aspx?ID=3047027
厦门WTO工作站编
20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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