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2018年10月31日欧盟官方公报消息,欧盟委员会10月30日发布实施条例(EU) 2018/1631,根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新食品的法规(EU)2015/2283,修订实施条例(EU)2017/2470《欧盟新食品授权清单》,将蔓越莓提取物粉末新增至新食品授权清单中,授权蔓越莓提取物粉末作为新食品的规格或使用条件如下: 仅限于Ocean Spray Cranberries Inc.生产的蔓越莓提取物粉末产品允许作为新食品;在含有它的食品标签上应标注新食品成分为“蔓越莓提取物粉末”;最大使用限量为350 mg/天。 该法规应在其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后的第20天生效,适用于所有成员国。 更多详情参见: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uriserv:OJ.L_.2018.272.01.0017.01.ENG&toc=OJ:L:2018:272:TOC 来源:海关总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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