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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议会批准禁止传播垃圾邮件的新法令
2002-06-04

欧盟议会批准禁止传播垃圾邮件的新法令
  5月30日,欧盟议会批准了一条新的反垃圾邮件及保护在线隐私权的法令,该法令有可能改变目前这一地区的电子邮件营销惯例,同时有争议地赋予成员国对网民的行为进行监视的权力。
  
  该法令中的反垃圾邮件条款规定,将“选择接受”作为商业性电子邮件的默认规则,这意味着营销方必须事先获得消费者的许可才能向其发送电子宣传材料。所有的商业性电子
  邮件宣传品都必须具有“选择拒收”的功能。
  
  不过这项针对垃圾电子邮件的禁令不适用于目前已经存在的客户关系,因此零售商仍可继续向那些有过业务往来的消费者发送电子邮件。
  
  该法令还指出,网站必须提前告知网民它的cookie程序,让消费者有权拒绝基于cookie的数据采集。它还规定,商家必须得到用户的明确许可才能将他们的个人数据列入公共目录内。
  
  但是,这项法令中最有争议的条款制定了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之间分享用户上网活动情况的法规。按照这条法规的规定,只有在涉及犯罪调查以及国家或公共安全的情况下,才能允许第三方不经用户同意而访问他们的数据。该条款还规定每个欧盟成员都有权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立法。另外该条款还指出,合法地截获电子通信信息应符合欧洲人权和基本自由协定以及欧洲人权法庭的裁决。
  
  这条法令经欧盟议会批准之后,还有待各成员国通过,使它成为本国法律的一部分,这个过程常常会持续数年的时间。在三年的时间内,它在各成员国中的落实情况还需经欧盟议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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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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