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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1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条例(EU)2019/268,对条例(EU)No 200/2010、(EU)No 517/2011、(EU)No 200/2012和(EU)No 1190/2012中关于家禽中沙门氏菌检测和取样的特定方法进行修改,并修订了部分条款中涉及检测和取样方法的过渡期要求。该条例自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后20日生效。 更多详情参见:欧盟官方公报(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uriserv:OJ.L_.2019.046.01.0011.01.ENG&toc=OJ:L:2019:046:TOC) 来源:海关总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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