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场简讯

市场简讯
欧盟修订植物油脂等的最大限量标准
2018-03-01

欧盟修订植物油脂等的最大限量标准
2018年2月2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2018/290号法规,修订(EC)No1881/2006号法规附件,关于植物油脂、婴幼儿配方奶粉、婴幼儿特医食品中缩水甘油脂肪酸酯的最大限量标准的规定,即并于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后20天生效,本法规附件中列出的在本法规生效之前合法投放市场的食品,可继续销售至2018年9月19日。(EC)No1881/2006号法规附件第4节修订如下:

附件章节
产品名称
最大限量(μg/kg)

4.1
氯丙醇
 

4.1.1
水解植物蛋白
20

4.1.2
酱油
20

4.2
以缩水甘油表示的缩水甘油脂肪酸酯
 

4.2.1
供消费者或食品成分使用的植物油脂,但4.2.2所述食品除外
1000

4.2.2
用于生产婴儿食品和婴幼儿谷类加工食品
500

4.2.3
婴幼儿配方奶粉、婴幼儿特医食品(粉状)
75(截止2019年6月30日),50(自2019年7月1日起)

4.2.4
婴幼儿配方奶粉、婴幼儿特医食品(液态)
10.0(截止2019年6月30日),6.0(自2019年7月1日起)

更多详情参见: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uriserv:OJ.L_.2018.055.01.0027.01.ENG&toc=OJ:L:2018:055:TOC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网站地图 | 隐私政策 | IPv6网络支持 | Xml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895号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