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2004年3月26日,欧盟通过一项食品标签必须列明多类致敏成分的指令。该指令列出12种可能引起过敏反应的食品成分,这些成分必须在食品标签中列明,包括含麸质谷物、鱼、甲壳动物、蛋、花生、大豆、奶及奶类产品(包括乳糖)、果仁、芹菜、芥末、芝麻及亚硫酸盐。 欧盟已公布了第2003/89/EC号指令,要求各成员国从2005年11月25日起,禁止销售不符合标签规定的产品。根据该项指令,食品销售商须在产品标签上列出所有成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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