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2014年10月24日,欧盟发布法规(EU)No 1126/2014,修订法规(EC)No 396/2005附件II、III和V中关于磺草灵(Asulam)、氰胺(Cyanamide)、氯硝胺(Dicloran)、丙炔氟草胺(Flumioxazin)、氟啶嘧磺隆(Flupyrsulfuron-methyl)、氟吡酰草胺(Picolinafen)和异丙草胺(Propisochlor)在多种产品中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新规定自公布二十日起生效,自2015年5月13日开始实施。 更多详情参见: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qid=1415069837064&uri=CELEX:32014R1126 厦门WTO工作站编 2014.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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