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场简讯

市场简讯
欧盟修订福赛得酸残留限量标准
2016-01-28

欧盟修订福赛得酸残留限量标准
2016年1月23日,欧盟发布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16/75,修改欧洲议会和欧盟委员会条例(EC)No396/2005附件3,修订福赛得(fosetyl)的最大残留限量。具体限量如下:

产品中文名称
最大残留限量(mg/kg)
产品中文名称
最大残留限量(mg/kg)

杏仁、腰果、榛子、夏威夷果、开心果、核桃
75
巴西果、栗子、椰子、胡桃、松子等坚果
2

蔬菜
2(土豆30、萝卜25、洋葱50、大葱30、西红柿100、甜椒130、茄子100、黄瓜75、甜玉米5、甘蓝类10、菠菜75、朝鲜蓟50、韭菜30)
油籽及油果类、谷物、茶叶、咖啡豆
2

香草
500(可可豆2)
啤酒花
1500

香料
400
糖类植物
2(菊苣根75)

动物源性食品
0.5(乳类、蛋类0.1)
 
 

本法规自官方公报次日起生效。
更多详情参见: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uriserv:OJ.L_.2016.016.01.0008.01.ENG&toc=OJ:L:2016:016:TOC
厦门WTO工作站编
2016.1.28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网站地图 | 隐私政策 | IPv6网络支持 | Xml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895号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