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新法规将苯并a芘在两类鱼中的残留限量定为5.0 μg/kg,将苯并a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与苯并(b)屈的混合物在两类鱼中的残留限量定为30.0μg/kg。 新规定自发布后20日起生效。 更多详情参见: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qid=1436698934901&uri=OJ:JOL_2015_184_R_0004 来源:食品伙伴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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