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产品中文名称 最大残留限量(mg/kg) 产品中文名称 最大残留限量(mg/kg) 树坚果、蔬菜、甜玉米、香草和可食用的花等 0.05 土豆、西红柿、甜椒、大白菜、头菜 0.01 萝卜、洋葱、咖啡豆 0.2 胡萝卜 0.1 茄子 0.4 秋葵 0.5 枸杞 0.5 真菌、苔藓和地衣 0.05 油籽和油果 0.05 谷物 0.05(除大麦0.2外) 茶叶、啤酒花 0.1 禽类 0.05 乳类、蛋类 0.01 种子香料 5 水果香料、根茎类香料 1 其他香料 0.1 本法规适用于在2016年8月9日之前按要求生产的产品。本法规于2016年8月10日生效。 更多详情请见: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uriserv:OJ.L_.2016.014.01.0001.01.ENG&toc=OJ:L:2016:014:TOC 厦门WTO工作站译 2016.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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