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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通过禁止销售和使用含重金属铬“偶氮染料”的新指令
2003-01-17

欧盟通过禁止销售和使用含重金属铬“偶氮染料”的新指令

  据报道,近日,欧盟委员会通过一项新指令,禁止销售和使用危险的“偶氮染料”一种用于纺织品染色、基于铬酸盐的化学物质,这种物质对鱼类和其他水产品是有危害的。在染色过程中,该物质不可避免地随废水排放,从而威胁到水生环境。该禁令自2004年6月30日起生效。
  欧盟委员会管理委员表示,该措施进一步表明欧盟委员会决心科学地保护环境,并鼓励具有创新精神和研发对环境危害较少的染料的企业。
  2002年7月,欧盟已限制多种致癌偶氮染料的销售和使用,由于易生产、低成本,这些偶氮染料在过去被广泛使用。然而,由于其致癌性,以后将不允许其使用。最近,进一步的风险评估表明,这种基于铬酸盐的偶氮染料将被列入“禁用偶氮染料目录”,原因是其对水产品有害、不易生物降解并通过废水排放影响环境。
  1994年7月,德国政府首先颁布法令,禁止在纺织品和服装生产过程中使用118种可能致癌的偶氮染料。2002年9月11日,欧盟正式公布2002年第61号指令,禁止使用四氨基联苯等22种偶氮染料,规定在欧盟市场上销售的欧盟自行生产或从第三国进口的有关产品中所含有的上述22种偶氮染料不得超过30ppm的限量。该指令自2003年9月11日后开始执行。
  欧盟此次通过的禁用含重金属铬“偶氮染料”新指令,反映出欧盟对偶氮染料使用的新动向,应引起我国纺织、服装、皮革等相关出口企业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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