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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提议加强对食品接触陶瓷的要求
2012-12-28

欧盟提议加强对食品接触陶瓷的要求
近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加强对食品接触陶瓷要求和范围的法规草案。新草案将对铅和镉的迁移做出新的限制,同时会制定食品接触陶瓷边沿的新统一标准。
新法规草案主要根据法规(EC) No 1935/2004,将废除有关食品接触性陶瓷的84/500/EC指令及其修订版2005/31/EC指令。草案包括上釉、搪瓷及/或经过装饰的食品接触性陶瓷材料及物品。根据新提案,食品接触陶瓷应归为3类中的某类,相关方有义务提供合规性声明。

84/500/EEC指令
84/500/EC指令
法规草案

范围
与食品接触材料

陶瓷分类
第一类
i.       不可填充的材料和物体
ii.    可以被填充,但内部深度(从最低点测量到经过上边缘的水平面)不超过的物体。
第二类
除第一类和第三类以外的可被填充的物体
第三类
i.       烹饪器皿
ii.    容量>3L的包装和储存容器

要求(迁移)
第一类
≤0.8mg/dm2(铅)
≤0.07 mg/dm2(镉)
第二类
≤4 mg/L(铅)
≤0.3 mg/L(镉)
第三类
≤1.5 mg/L(铅)
≤0.1 mg/L(镉)
第一类
≤0.002mg/dm2(铅)
≤0.001 mg/dm2(镉)
第二类
≤0.01 mg/L(铅)
≤0.005 mg/L(镉)
第三类
≤0.0038mg/L(铅)
≤0.0019 mg/L(镉)
边缘
待定(根据ISO 6486)

其他要求
合规性声明
合规性声明

生效日期
1984
在欧盟官方公布后的第20日

注:mg/dm2毫克每平方分米    mg/L毫克每升
新法规草案参见:http://www.tzslo.si/pic/pdf/zivila/First%20draft%20legislative%20text%20ceramics%20Regulation.pdf
更多详情参见:http://www.leo-mts.cn/en/info/doc121201en-01.html
厦门WTO工作站编
2012.12.28


相关部门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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