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新法规草案主要根据法规(EC) No 1935/2004,将废除有关食品接触性陶瓷的84/500/EC指令及其修订版2005/31/EC指令。草案包括上釉、搪瓷及/或经过装饰的食品接触性陶瓷材料及物品。根据新提案,食品接触陶瓷应归为3类中的某类,相关方有义务提供合规性声明。 84/500/EEC指令 84/500/EC指令 法规草案 范围 与食品接触材料 陶瓷分类 第一类 i. 不可填充的材料和物体 ii. 可以被填充,但内部深度(从最低点测量到经过上边缘的水平面)不超过的物体。 第二类 除第一类和第三类以外的可被填充的物体 第三类 i. 烹饪器皿 ii. 容量>3L的包装和储存容器 要求(迁移) 第一类 ≤0.8mg/dm2(铅) ≤0.07 mg/dm2(镉) 第二类 ≤4 mg/L(铅) ≤0.3 mg/L(镉) 第三类 ≤1.5 mg/L(铅) ≤0.1 mg/L(镉) 第一类 ≤0.002mg/dm2(铅) ≤0.001 mg/dm2(镉) 第二类 ≤0.01 mg/L(铅) ≤0.005 mg/L(镉) 第三类 ≤0.0038mg/L(铅) ≤0.0019 mg/L(镉) 边缘 待定(根据ISO 6486) 其他要求 合规性声明 合规性声明 生效日期 1984 在欧盟官方公布后的第20日 注:mg/dm2毫克每平方分米 mg/L毫克每升 新法规草案参见:http://www.tzslo.si/pic/pdf/zivila/First%20draft%20legislative%20text%20ceramics%20Regulation.pdf 更多详情参见:http://www.leo-mts.cn/en/info/doc121201en-01.html 厦门WTO工作站编 2012.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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