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2013年8月29日,据欧盟网站消息,欧盟发布(EU)No817/2013号委员会条例,就辛烯基琥珀酸阿拉伯树胶(Octenyl succinic acid modified gum arabic)修订(EC) No 1333/2008号法规附录II、III以及(EU) No 231/2012号法规附录。 新条例批准辛烯基琥珀酸阿拉伯树胶作为乳化剂用于糖衣(icing)、调味酱(Sauces)、能量饮料及含果汁饮料等产品,以及作为乳化剂用于香料-油乳化剂中,并规定了最大使用量。同时,制定了辛烯基琥珀酸阿拉伯树胶的规格。 本法规自发布之日起第20天生效,所有条款都将具有法律效力并直接适用于所有成员国。 更多详情参见: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13:230:0007:0011:EN:PDF 同日,据欧盟网站消息,欧盟发布(EU) No 818/2013号委员会条例,修订了(EC)No1333/2008号法规附录III,批准蔗糖脂肪酸酯(Sucrose esters of fatty acids)用于水基澄清调味饮料香精,在香精中的最大用量为15000 mg/kg,成品中的限量为30 mg/l。 本法规自发布之日起第20天生效,所有条款都将具有法律效力并直接适用于所有成员国。 更多详情参见: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13:230:0012:0013:EN:PDF 厦门WTO工作站编 2013.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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