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根据欧盟理事会关于植物保护产品的许可、使用及控制的第91/414号指令的规定,生产者在将其植物保护产品投放市场之前,必须向有关部门提供数据以供其进行安全评估。在该指令开始实施时,大约有800种活性物质已经在欧盟各国获得了使用许可。近两年,欧盟委员会又建立了“通告程序”,要求这些活性物质的生产企业必须于2003年5月前向各成员国指定机构及欧洲食品安全局提交有关材料。 近期,欧盟委员会将提出第二批约200种活性物质的名单,而有关生产企业可能会放弃对其中的150种举行听证会。因此,这150种活性物质也有可能遭到禁用。而在第91/414号理事会指令实施的这些年里,已有大约20种活性物质的许可被收回。 已经被禁用的、即将被禁用的和可能遭禁用的活性物质的种类将达到近500种,占原有800种活性物质的60%左右。 2008年底前,欧盟委员会将对所有举行听证会的活性物质的安全状况分别作出决定。在此之前,这些活性物质可以继续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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