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据了解,依据欧盟委员会(EC)No396/2005法规第6章的规定,德国收到巴斯夫公司要求修订硝草胺最大残留限量(MRL)的申请。为协调硝草胺的最大残留限量,德国建议对其残留限量进行修订。 依据欧盟委员会(EC)No396/2005法规第8章的规定,德国起草了一份评估报告,并提交至欧委会,之后转至欧洲食品安全局。 欧洲食品安全局对评估报告进行评审后,做出如下决定: 商品代码 商品种类 现行MRL(mg/kg) 建议MRL(mg/kg) 213090 婆罗门参 0.05 0.2 633000 草药(干的)-根 0.1 0.5 810000 香料作物-种子 0.1 0.05 8220030 香菜 0.1 0.05 更多详情参见:http://www.efsa.europa.eu/en/efsajournal/doc/3217.pdf 厦门WTO工作站编 201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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