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EC) No 640/2009 法规的第1条关于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其中一项豁免是针对专门设计用于极端使用条件的电机。这些豁免是为了考虑到一些特殊用途的电机不可能总像常规环境下运行的电机一样高效,因为其设计上的约束降低了其效率,但允许他们在恶劣的环境下可靠地运行。 一些制造商利用这些豁免来规避法规确定的义务,声称其电机是设计用于超出法规适用范围的海拔高度和环境温度。这将破坏法规的目标,并导致不公平的市场竞争。 此外,法规对电机设定了在铭牌上或附近提供的最低信息要求,包括在全额、75%和50%额定负载和电压(UN)下的名义效率(η)。电机制造商告知委员会,在小型电机的铭牌上提供可以辨认的这些信息是不可能的,因为铭牌上的空间不够。 此次修订法规的目的是为了明确法规的豁免仅适用于在特殊条件下工作的电机,以保证预期节能目标的实现,这些豁免也符合电机国际标准的最新版本。此次修订法规还明确了,当低负荷效率不能在电机的铭牌上以可辨认的方式提供时,可以公布在免费的网站上。 ErP指令(2009/125/EC)替代EuP指令(2005/32/EC),是建立能源相关产品生态涉及要求的框架指令,详见以下链接: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09:285:0010:0035:en:PDF 电机生态设计要求实施措施法规(EC) No 640/2009详见: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09:191:0026:0034:EN:PDF 该通报拟于2013年10月批准,官方公报公布后20天生效。评议期为通报后60天。 厦门WTO工作站译 2013.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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