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据了解,依据欧盟委员会法规(EC) No 396/2005第6章的规定,比利时收到一家公司的申请,要求修订唑嘧菌胺在鼠尾草等多种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了协调唑嘧菌胺的使用,比利时建议对其残留限量进行修订。 依据欧盟委员会(EC) No 396/2005第8章的规定,比利时起草了一份评估报告,并提交至欧委会,之后转至欧洲食品安全局。 欧洲食品安全局对评估报告进行评审后,做出如下决定: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现行MRL限量(mg/kg) 拟定MRL限量(mg/kg) 鼠尾草 Sage 0.01 20 罗勒和食用花卉 Basil and edible flowers 0.01 20 更多详情参见:http://www.efsa.europa.eu/en/efsajournal/pub/4153.htm 厦门WTO工作站编 201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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