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据了解,依据欧盟委员会法规(EC) No 396/2005第6章的规定,德国和荷兰收到公司的申请,要求修订氟啶虫酰胺在辣椒等多种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了协调氟啶虫酰胺的使用,德国和荷兰建议对其残留限量进行修订。 依据欧盟委员会(EC) No 396/2005第8章的规定,德国和荷兰起草了一份评估报告,并提交至欧委会,之后转至欧洲食品安全局。 欧洲食品安全局对评估报告进行评审后,做出如下决定: 产品代码 产品种类 现行MRL限量(mg/kg) 拟定MRL限量(mg/kg) 0231020 辣椒/甜椒 0.15 0.3 0242010 球芽甘藍 0.05 0.6 0260040 豌豆(带豆荚) 0.05 0.7 0401090 棉籽 0.05 0.2 0500010 大麦 0.05 0.4 0500050 燕麦 0.05 0.4 0500070 黑麦 0.05 2 更多详情参见:http://www.efsa.europa.eu/en/efsajournal/doc/4103.pdf 厦门WTO工作站编 2015.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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