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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依据欧盟委员会法规(EC) No 396/2005第6章的规定,法国收到巴斯夫公司的申请,要求修订二甲嘧菌胺在韭葱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了协调二甲嘧菌胺的使用,德国建议对其残留限量进行修订。 依据欧盟委员会(EC) No 396/2005第8章的规定,法国起草了一份评估报告,并提交至欧委会,之后转至欧洲食品安全局。 欧洲食品安全局对评估报告进行评审后,做出如下决定: 产品种类 现行MRL限量(mg/kg) 拟定MRL限量(mg/kg) 韭葱 1.0 4.0 更多详情参见:http://www.efsa.europa.eu/en/efsajournal/pub/4514 厦门WTO工作站编 2016.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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