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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依据欧盟委员会法规(EC) No 396/2005第6章的规定,西班牙收到Cheminova A/S公司的申请,要求修订粉唑醇在草莓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了协调草莓的使用,西班牙建议对其残留限量进行修订。 依据欧盟委员会(EC) No 396/2005第8章的规定,西班牙起草了一份评估报告,并提交至欧委会,之后转至欧洲食品安全局。 欧洲食品安全局对评估报告进行评审后,做出如下决定: 产品代码 产品种类 现行MRL限量(mg/kg) 拟定MRL限量(mg/kg) 152000 草莓 0.5 1.5 更多详情参见: http://www.efsa.europa.eu/sites/default/files/scientific_output/files/main_documents/4427.pdf 厦门WTO工作站编 2016.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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