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2014年10月13日,有报道指欧盟将延至2015年才公布贸易防卫指南。欧盟贸易专员德古赫特(Karel De Gucht)期望于今年任期完结前(11月前),总共4项的贸易防卫指南可获采纳。不过,欧洲委员会、欧盟部长理事会以及欧洲议会对贸易防卫指南的公布时间意见分歧。 欧盟的贸易防卫工具现代化计划除了上述4项指南外,还包括法规修订议案。因此,欧盟的决策者倾向当新法规获采纳时(预计于2015年初)才公布指南。 德古赫特的继任人马姆斯特罗姆(Cecilia Malmström)于2014年9月29日举行的欧洲议会任命听证会上表示,她的首要任务是完成贸易防卫工具的现代化计划。 尽管指南不具法律约束力,但在厘清针对中国和其他第三国的反倾销原则及程序上却十分重要。指南目的在于提高贸易防卫程序的透明度,以及为涉及贸易防卫调查的公司提供更多资料以供预测相关调查发展。 指南草案清楚表明有关类比国的选取方法,由于欧盟还未向中国内地授予市场经济地位,有关措施与被欧盟调查的中国内地公司息息相关。 指南最受争议的焦点之一,是“欧盟利益”问题。在这个前提下,纵使发现有倾销及损害行为,亦不能实行抵触欧盟利益的措施。虽然“欧盟利益”的概念早已存在于现行法规内,但极少采用。 不过,指南将表明,欧委会在调查时,有责任考虑更加广泛的欧盟利益。因此,外界担心欧委会令贸易防卫工具变得更政治化,因而削弱措施的效力。 欧委会于2013年4月10日为上述指南及具法律约束力的法规修订提出议案,而这两类贸易防卫工具各按不同的采纳程序,其中对欧盟反倾销及反补贴规例的修订按“普通立法程序”进行,因此必须获欧洲议会及欧盟理事会批准,至于指南,则只须获欧委会采纳。 此外,现任欧盟轮任主席国意大利表明,其首要任务是处理贸易防卫工具议案。欧盟理事会已就贸易防卫工具的现代化进程展开咨询,而贸易问题工作小组及贸易政策委员会已订出成立日期。 贸易防卫法规新修订案现正等待欧盟理事会审批。欧洲议会已于2014年4月16日投票通过议案(要求进行若干修订,以收紧日后的贸易防卫法规)。 详情参见:http://economists-pick-research.hktdc.com/business-news/article/Business-Alert-EU/Publication-of-Trade-Defence-Guidelines-Shelved-Until-2015-Other-Trade-Developments/baeu/en/1/1X2ZT68A/1X09ZWC0.htm 厦门WTO工作站编 2014.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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