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欧盟贸易救济措施:2011年欧盟对华发起8起反倾销调查案件,分别涉及草酸、甜蜜素、大豆浓缩蛋白、编缝玻璃纤维织物、酒石酸、铝制散热器、成卷铝箔和有机涂层钢板。2011年欧盟对原产自中国的钼丝和玻璃纤维网格织物进行反规避立案调查。欧盟对中国产品反倾销调查中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欧盟调查机关未能给与中国企业单独税率;二是针对反倾销税率为零的企业重启调查。提醒中国反倾销应诉企业注意与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商协会联系,积极调整应诉策略确保应诉效果。 ErP指令下能源相关产品生态设计要求:2009年10月21日,欧盟颁布ErP指令,将EuP指令的产品范围由耗能产品扩展到了所有使用中会影响能源消耗的能源相关产品。从2008年12月开始,欧盟陆续推出了针对具体耗能产品/能源相关产品生态设计要求的实施措施。截至2011年9月,欧盟已正式公布了家用和办公用电子电气设备待机和关机等共12项实施措施,其中2011年公布的仅有通风机一项。提醒相关生产厂商注意条例中通风机分类标准与国际标准ISO13349的差别,以及目标能效指标与国际标准ISO5801和ISO5802中通风机能效指标计算方法的区别。 RoHS指令的改写指令:2011年7月1日,欧盟发布了RoHS指令(2002/95/EC)的改写指令2011/65/EU。新RoHS指令扩大了适用产品范围,将医疗器械、监视和控制仪器等产品纳入指令范围;建立了明确的有害物质核查机制;明确了制造商、授权代表、进口商、经销商的责任,我国电子电气设备生产商和出口商在对欧出口中应予以重视。 REACH法规:2011年,欧盟公布了6项有关REACH法规的条例,公布了首批6种需授权(许可)物质,增加了对丙烯酰胺的限制条款。授权的物质不考虑吨位段的大小,只要涉及这些用途都要申请授权,申请范围更大。中国化学品行业中小企业众多,REACH法规实施以来,许多中小企业无力应对繁杂的注册程序,难以承担高昂的注册费用,使中小企业产品的对欧出口受限。 《传统植物药指令》:2011年5月1日,欧盟委员会宣布欧盟《传统植物药指令》全面实施,未经注册的中药将不得在欧盟市场上作为药品销售和使用。由于上述法规中涉及的中草药登记程序非常复杂,且必须包括生化生物测试卷宗报告和该药物的药理学、毒物学、临床试验报告,还要求进入欧盟市场的中草药必须提供人类使用历史达30年以上的证明,其中需在欧盟使用达15年,这些要求对出口商而言过于严苛,目前中国中药尚无一例完成欧盟注册程序。提醒中国中药企业注意中草药虽不能作为药品继续在欧盟市场销售,但依然可以作为食品或保健品销售和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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